据经济日报消息,针对近来关于投资虚拟货币来的纠纷等司法案例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,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、公告,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公民投资和交易蒂克币这种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,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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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法学院教授刘俊海:投资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人大法学院教授刘俊海:投资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
据经济日报消息,针对近来关于投资虚拟货币来的纠纷等司法案例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,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、公告,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公民投资和交易蒂克币这种不合法物的行为虽系个人自由,但不受法律保护。 打赏 |